有一個英國科學家,他做過很多研究,也撰寫過很多書,其中,有一本名叫《物種之起源》的書特別有名,他在書裡這樣寫著:「我可以舉出很多事例來證明,一隻蜜蜂有多麼想花最少的時間來完成牠們要做的事。譬如,牠們會想到用嘴在花的底部鋸開一個洞,這樣便可以一點都不費事的從裡頭吸到牠們要的花蜜。」
他又寫道:「這可是我們人類不能理解的,但就因為這個現象,我沒有理由不相信:生物的體積形態,甚至長度曲度會一點一點的改變,而蜜蜂或類似的小蟲們便因這個微不足道的變化而獲得很多好處。譬如這隻蜜蜂或小蟲因為比別的同伴吃得快一些,存活的機率就會比牠們高一些,並且牠會把這種特性傳給自己的後代子孫,因為活得比較好,所以牠的子孫後代也就生得越來越多。」
這位英國科學家就是進化論之父查理斯‧達爾文!
自從有人類文明以來,我們就一直迷惑不解,地球上有那麼多的植物、動物、微生物,都是有生命的東西,到底是誰把這麼多生命體放在地球上的?他們起源的過程是怎樣的呢?為什麼太祖公及太祖婆的特徵會一代又一代的傳下去?為什麼張三的孩子就有張三的遺傳,絕不會弄錯變成李四的遺傳?在西元前400年左右時,醫學之父西伯克瑞茲就提出一個說法:父母的身體特徵在孩子身上各占一半。
《聖經‧創世記》開宗明義就寫著:「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第一天,神分出晝夜;第二天,神分出天地;第三天,神創造出青草菜蔬、樹木果實;第四天,神創造出兩個大光,一個管晝,另一個管夜,也創造眾星;第五天,神創造飛禽走獸以及昆蟲;第六天,神創造人;第七天,神創造萬物完畢,安息了。
一直在尋找答案的人們採納《聖經‧創世記》裡的記載,相信一切生命體從被創造的第一天開始,就一直維持原狀到現在。這樣一個約定俗成的信念代代相傳,一年又一年,一共流傳了近兩千年,才開始有一小部分的自然學家提出新的理論,認為一切生命體是進化而來的,但是為什麼要進化?怎麼進化?這類的問題難倒了這些自然學家。
直到1859年,查理斯‧達爾文發表了震驚世界的《物種之起源》,他詳細的說明了地球上每一個可見的生命體,都是「生存掙扎」下的結果,而當生命體發展出最適合生存的條件時,新品種的生命體便如是產生了。生命體本身的多樣性為自己的生存能力營造了優勢,譬如:牛羊有反芻能力、雄鳥比雌鳥漂亮耀眼、魚每次下幾百萬個蛋……,牠們都是為了相同的目的──讓自己生存得更好,並且把這些好基因傳下去!所以,造成動植物多樣性的原動力並不是自然界一開始就創造許多不同的生命,而是為了生存要去適應環境變化而產生的。
達爾文的進化論發表後,在當時的社會掀起了極大的波動與反對的聲浪。教會的地位開始動搖,人們開始不相信「神創造天地萬物」的觀念,許多人本來生活在教會的保護傘下,心裡頭平靜、快樂而滿足,如今進化論與教會的說法大大的矛盾,打亂了他們的平靜生活,也損害了教會的利益;另一方面,進化論也讓科學的研究精神逐漸受到重視。物換星移,幾經迭變,進化論中的「物競天擇」、「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等理論流傳到今天,也廣泛的被大眾所接受了。
這位顛覆傳統思維的達爾文,是一個怎樣的人呢?他身高約182公分,體重約67.5公斤。頭髮是深棕色的,額頭髮線很高,兩鬢有厚密的卷髮。他有一對藍灰色的眼珠子,眼眶深陷,眉毛濃粗,眉骨突出。他膚色健康紅潤,看起來身體很好,但實際上他長年為胃病與心臟病所苦。學生時代,他是個跑步健將,也是擲鉛球、丟標槍的好手。晚年在額頭上有著深深的抬頭紋,臉上蓄著落腮鬍,灰白色的大鬍子蓋住他半張臉,連他最好的朋友有時候也認不出他來。
他是一個大手大腳、也是笨手笨腳的人,走起路來左搖右擺,像一條船,慢而有力;說起話來常興奮得眼睛發亮,手勢很多,喜歡把手高高舉起,然後再「啪」的一聲,重重的拍在大腿上。當他談到一個他不確定或不熟悉的話題時,他會以「嗯……」或「啊……」的說話方式來應對,但如果是科學問題的話,他不僅是侃侃而談,而且會越談越起勁,一直說個不停呢!他究竟是如何發展出進化論的呢?讓我們來看看他精彩的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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